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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,本人是一個路痴,所以,比約定的時間還更早出門,
看過地圖,大概知道位置,(聰明如我,不忘抄下地圖,攜帶紙條出門)
twotwo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雖然,我只是兼差,不是正職員工,但是,同樣地也被邀請了!!
就在今天"中午",對! 你沒看錯,就是中午!!
繼無名、部落格、天空部落之後,
希望這次可以用得久一點!!